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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 |百色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德保、那坡等多县"硕鼠""蝇贪"被点名

2017-02-09 根贝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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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原乐业县安监局局长谢原胜(正科级)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批准逮捕。



田东县林逢镇祷午村原党总支部委员、村民委主任黄美意向危房改造户索要“辛苦费”共计3.03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那坡县百都乡百都村原团支书苏忠金违规为家人申请并套取农村低保资金1893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日前,市纪委再次通报了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典型案例。通报既是对胆大妄为者的又一次敲打,也是我市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成果体现。

近年来,国家对百色革命老区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日益加大,老区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越来越多。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却私欲逐渐膨胀,国家的项目、资金成为某些党员干部眼中的“唐僧肉”,一些党员干部逐步蜕变成老百姓厌恶的“硕鼠”“蝇贪”,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为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在自治区党委、纪委统一部署和市委的组织领导下,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专项工作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10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69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问责追究130人,其他处理9人,乡镇(街道办)全部消除“零立案”,624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退出违纪款1508.39万元。

2016年下半年,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纪律保障。据统计,2016年下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1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传导工作压力,牢牢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专项工作必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做到把责任真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这样才能真正见到实效。”“要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全市决战贫困、决胜小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市委书记彭晓春在全市2016年初召开的专项工作推进会和8月初召开的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我市始终把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一号工程”来抓,

坚持挺纪在前,利剑出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最基层延伸。

市委书记主动挑担子。2016年11月11日,市委书记彭晓春与新一届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集体谈话。他要求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履职尽责、开拓创新、争做绝对忠诚、务实担当、依法行政、改革创新、廉洁从政的表率,自觉严守防腐的制度“红线”。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各县(市、区)党委、纪委也主动对乡镇、县(市、区)直单位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提醒,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全市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动抓,市、县、乡、村和部门“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有责不担,正气难彰;失责不问,百弊丛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高举问责利剑,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懒猫”严肃问责。那坡县坡荷乡专管扶贫副乡长因扶贫工作不严不实被全县通报批评;西林县扶贫办主任、纪检组长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右江区阳圩镇财政所所长刘永成消极对待精准扶贫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

“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0件24人。”“市审计局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案线索8件,涉及金额194万元。”2016年11月10日,全市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在德保县召开,市检察院、审计、民政等部门相继汇报了本单位在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战果。

为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中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我市出台《百色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调配合制度》,建立联席会议、排查移送问题线索、信息共享等3项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信访、发改、审计、扶贫、住建等20个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实现纪检监察机关统筹,部门相互支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增强对问题线索的排查能力、发现能力,有力推进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各部门紧扣关键环节,在本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林业部门集中对全市2011年至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兑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94.775万元;民政部门重点对低保审核审批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低保档案资料是否完善等情况进行督查。审计部门组织对贫困县2013年~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项目建设、实施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查出存在问题25个,涉及金额12769.63万元。

纪检干部“大下访”,深挖细查问题线索

2016年11月21日,田阳县坡洪镇卫生院门前人声鼎沸,百色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市县乡下访活动正在举行,许多群众争相向接访人员咨询或反映问题。当天共接待来访群众300多人次,发放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资料2000多份、宣传袋800多个,现场受理群众咨询或反映的问题132件,现场答复或解决46件。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查找问题线索,市纪委下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市县乡下访活动方案》的通知,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批带队到所联系的县(市、区)开展市、县、乡三级公开大接访活动。活动期间,共接受群众来访3.468万人次,解答群众问题咨询及政策解答6852件,收到各类问题线索4813条,解决问题312件,息诉罢访41件。各县(市、区)也参照市纪委做法,全覆盖开展公开大接访活动。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既出“重拳”又“提神”

抓早抓小,体现“严管厚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谈话提醒、函询、诫勉谈话、责任制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求落到实处,体现组织的严管厚爱。田东县相关单位因扶贫工作不力被自治区通报批评,3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在全县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其他7名直接责任人被县委主要领导约谈。乐业县对扶贫工作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的36个乡镇和单位、186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对2个乡镇主要领导、11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我市还印发《关于对限期主动交代违纪问题予以从宽处理的通告》,敦促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从轻或减轻处分;情节较轻的,可免于纪律处分。2016年,全市共有624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退缴违纪款1508.392万元。

出重拳、下猛药。针对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硕鼠”“蝇贪”,全市各级纪检机关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德保县隆桑镇副镇长许宗合、隆桑镇陇坛村村支书陆瑞荣、村主任黄天汉合伙私分危房改造补助款,收受“辛苦费”,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开除党籍处分;右江区龙景街道大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黄杰尧骗取土地征收补偿款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在严惩违纪者的同时,我市还通过持续强化通报曝光,不断增强执纪审查震慑效应。右江区汪甸瑶族乡原人大副主席李玉光因在危房改造中索要补助款被“暴晒”在阳光下;田阳县五村镇水利站原站长农健因收取群众联系费被田阳县纪委公之于众。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累计通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典型案例197次614起。

将属于群众的钱返还给群众,让群众有“获得感”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县纪委为我追回了8000元的建房补助款,有党和政府在,没有解决不了的困难……”日前,在田阳县纪委举行的违纪款集中清退活动中,该县洞靖镇28户群众领回被克扣多年的危房改造款、低保金,现场领回建房补助款的村民黄日国喜极而泣。

“太高兴了,这是我们赖轰屯93户群众的集体权益。我们就相信,只要有共产党在,我们群众的权益谁也不能侵犯!”同样领回被侵占的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的田林县百乐乡根标村赖轰屯的群众蒙转毫不掩饰自己兴奋的心情。2016年12月30日,田林县举行违纪款清退现场会,现场向群众清退违纪款20余万元。

2016年,像上述这样的场景经常在全市各县(市、区)上演。

“本该属于群众的钱,要及时清退给群众。”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收缴的违纪款物,及时通过召开清退大会等各种形式,将属于群众的钱公开退还给群众。德保县清退给群众46.65万元;凌云县累计清退各种补助资金40.6万元……据统计,2016年全市共累计清退违纪款1500多万元。

扎牢制度“笼子”,拧紧腐败“水龙头”

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各个职能部门针对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结合实际,举一反三,研究制定一批切实可行的制度或办法,让制度或办法发挥好常态化、长效化作用,从源头上防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田阳县形成了民生资金监管的“月回访、季通报”工作制度和监管危房改造工作的“三个三”工作制度;凌云县出台《扶贫贴息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扶贫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审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互通制度,主动与公检法、财政、信访、扶贫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形成监督合力。水利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工作意见》《百色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百色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


来源:右江日报

原标题:以壮士断腕之决心严查“硕鼠”“蝇贪” ——我市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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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向社会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1月23日,市委召开通报会,向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老同志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通报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覃荣化出席会议并作通报。

2016年,我市立足实际,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从严执纪,铁腕惩腐。全市共立案1349件,同比增长156.94 %,给予党政纪处分1158人,免予处分37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挽回经济损失1784.57万元。

坚持拍蝇惩贪,提升群众的获得感。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30日,全市围绕“五类问题”排查问题线索2599件,初核2370件,立案11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70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问责追究130人,其他处理9人;全市共有624人主动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上缴违纪款1508.392万元。2016年7月至12月份,全市扶贫领域立案查处115件,结案7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诫勉谈话41人,谈话函询313人,其他处理702人,通报典型案例70次184起。市纪委重点督办案件线索255件,立案32件,涉案金额505万元,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

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责任追究。市纪委共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综合性检查4次,列出整改问题589个,约谈问责77人,诫勉谈话4人,纪律处分18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5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79人。

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提醒约谈。全市谈话提醒党员干部5546人次。采取“咬耳扯袖”方式谈话提醒党员干部3360人次,占79.19%;采取“红脸出汗”方式谈话提醒党员干部883人次,占20.81%。

坚持利剑高悬、铁面问责。集中力量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加大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问责592人,问责单位73个,切实推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地生根,以常态问责倒逼各级党委、纪委坚守责任担当。

坚持严抓队伍,防止“灯下黑”。严格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 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对原德保县纪委书记黄成刚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给予黄成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百色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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